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部分公共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大疫指发〔2022〕22号),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各园区体育场馆、健身室和离退休活动室等场所有序开放,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场所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场所使用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包括限流限距避免人员聚集等。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规范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并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2.进入场所人员应主动测量体温、配合登记,活动时应保持安全距离,活动完毕尽快离开。
3.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工作人员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做好清洁消毒。
大连化物所——青岛能源所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