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醛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辛辣刺激鼻气味的气体。密度:1.07,沸点:-19.5℃,自燃点300℃。闪点60℃。爆炸极限:7~73%,其37%水溶液(约含10%的甲醇)为“福尔马林”(Formalin)是无色具有刺激性的液体,在室温下易挥发。用于制造酚醛树脂、尿醛树脂、皮毛加工、药品、油漆等。又可作为防腐剂。
(二)毒性
能凝固蛋白质。接触后对皮肤、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本品为可疑人类致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3mg/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吸入甲醛可引起鼻炎、咽痛、嗅觉丧失、咳嗽、胸闷和支气管炎,严重者发生喉痉挛和肺水肿等症状。
眼睛接触:甲醛蒸汽引起眼部烧灼感、流泪、结膜炎。
皮肤接触: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口服:误服后,口、咽、食道和胃部立即出现烧灼感,口腔黏膜糜烂,伴剧烈上腹痛,带血性呕吐物。严重时可发生休克和昏迷。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甲醛蒸汽,可有头痛、软弱无力、食欲不振、视力减退等症状。皮肤长期接触,可使皮肤干燥,皲裂,手掌角化过度或湿疹。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属乙类火灾危险物质,应禁明火吸烟。超过600℃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具有爆炸性。着火时用水喷淋冷却容器,可用大量喷水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在自然状态下会聚合,因此工业品常用甲醛作抑制剂。甲醛能与强氧化剂反应。与盐酸反应时,有时会形成很毒的二氯甲醚。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中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眼睛:带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 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脱去污染衣服,吸氧,保持呼吸道畅通。
眼睛:张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患眼至少20分钟。
皮肤:清水冲洗沾染部位。
口服:先饮大量冷水并尽快用清水洗胃。
注:一切患者都应送至医疗机构诊治。
(九)储藏和运输
防火,与氧化剂隔开,冷藏,通风。
(十)安全和处理
生产本品过程中需要密闭,安装局部通风。泄漏时,戴氧气呼吸器收集漏液,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
二、冰醋酸
(一)理化性质和用途
有酸性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密度:1.05;冰点:16.6℃;沸点:118.1℃。用于制造氯乙烯塑料、醋酐、有机醋酸酯、醋酸盐(铅、铝、铜等)及醋酸纤维:也可用于染料、制药、罐头食品、食品防腐、色素生产等工业。
(二)毒性
属低毒类,可经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吸收,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吸入较高浓度的乙酸气溶胶,可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咽部刺激、咽干、鼻分泌物增加、鼻出血、头疼等刺激性症状。
眼睛接触:引起眼睑水肿、结膜充血。
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出现化学灼伤,有水泡和疼痛。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乙酸蒸气或气溶胶可对人体产生慢性作用,出现咳嗽、咳痰、胸部紧迫感及鼻卡他鼻窦炎等症状。个别的接触者引起哮喘发作,局部皮肤发黑和角化、鼻黏膜和牙齿的腐蚀斑和贫血等。
(五)火灾和爆炸
醋酸蒸气可与空气生成爆炸性混合物,直接造成火灾或释放出氢气,而造成火灾危害。着火时,雾状水、干粉、抗醇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并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六)化学反应性
有空气时,与多种金属直接接触都能产生氢气,16.6℃是纯醋酸结晶(冰醋酸),其蒸气可在空气中燃烧,先兰色火焰。产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气。
(七)人身防护
吸入:当空气中蒸气浓度不明时,应佩带有黄色色标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入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水流冲洗患眼至少20分钟。
皮肤接触:迅速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污染皮肤。
口服:应以碳酸氢钠稀溶液作催吐剂。
(九)储藏和运输
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材料结构的库房内。地坪须涂敷耐酸涂料。库温保持在凝固点以上,远离火源与氧化物隔离储运。
(十)安全与处理
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有效的防护用品,如有醋酸的泄露或溅污,应以碱液中和,然后用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排入废水系统。
三、丙酮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辛辣气味的液体。沸点:56℃;蒸气密度:2.0;闪点:-18℃;自燃点:538℃。爆炸极限:2.5~13%。蒸气有甜味,似薄荷香味。作为一种溶剂,用于许多工业。用来制造涂料、清漆、除漆剂、橡胶、塑料、炸药、染料、人造丝和摄影用化学物质。
(二)毒性
属于微毒性,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并对黏膜有刺激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400mg/m3(750ppm)。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浓度在500ppm以下无影响,500~1000ppm之间会刺激鼻、喉,1000ppm时可致头痛并有头晕出现。2000~10000 ppm时可产生头晕、醉感、倦睡、恶心和呕吐,高浓度导致失去知觉、昏迷和死亡。
眼睛接触:浓度在500ppm会产生刺激,1000ppm会有轻度、暂时性刺激。液体会产生中毒刺激。
皮肤刺激:液体会有轻度刺激,通过完好的皮肤吸收造成的危险很小。
口服:对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进大量会产生和吸入相同的症状。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每天3小时吸入浓度为1000ppm的蒸气,在7~15年会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晕、乏力。高浓度蒸气会影响肾和肝的功能。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在室温下蒸气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用干粉、抗溶泡沫灭火剂、卤素灭火剂或二氧化碳来灭火。用水来冷却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并驱散丙酮蒸气。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如过氯酸盐)以及氯化剂与碱类混合物(如氯仿与氢氧化钠)都能产生刺激反应。与二氯化硫和六氯三聚氰(酰)胺也能产生剧烈反应。对合成纤维有腐蚀作用。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带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丁基橡胶。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放溅眼镜,必要时可佩带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丙酮产生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约1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1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ml。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与运输
将丙酮储藏于密封的容器内,置于阴凉干燥优良好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火源和有禁忌的物质。所有容器都应放在地面上。
(十)安全与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防护服装和呼吸器。移去热源和火源。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黄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体。废料可在被批准的溶剂焚炉中烧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四、二甲苯
(一)理化性质与用途
无色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闪点:24℃;沸点:144℃;蒸气密度;3.7。不溶于水。用作树脂、涂料、油墨清洁剂和农药之溶剂、染料的组成部分,还用来制造、染料、塑料和药物。
(二)毒性
属低毒类,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有麻醉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21ppm)。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刺激鼻和喉(超过450ppm),头晕头痛、精神混乱、疲倦、恶心和醉感(700ppm以上)。严重病例:惊厥昏迷和死亡,饮用含酒精饮料会增加其影响。
眼睛接触:蒸气会刺激眼睛,液体导致严重刺激,发红肿胀和灼伤。通常影响是暂时性的。
皮肤接触:液体产生灼伤感、干燥和皲裂。液体被皮肤缓慢吸收后会产生与吸入相同的症状。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神经系统会受损害,还会使肾和肝受暂时性损伤。
(五)火灾和爆炸
易燃,有爆炸危险。用二氧化碳或干粉或泡沫灭火剂,不宜用水。属于甲类防火危险物质。
(六)化学反应性
对光、热、空气都很稳定。二甲苯能与氧化剂(如过氧化物和氯酸盐)起反应。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带用褐色标志滤毒盒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聚乙烯醇。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放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二甲苯产生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约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20分钟,在流水中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用无摩擦性的肥皂有助于从皮肤上洗去二甲苯。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ml。如呕吐自然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漱口并重复给水。如呼吸困难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制治疗。
(九)储藏与运输
将二甲苯储藏于密封的容器内,置于阴凉并有良好通风的地方,远离工作场所和热源、火源。所有容器都应放在地面上。
(十)安全与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防护服装和呼吸器。移去热源和火源。用干黏土、黄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体。废料可在被批准的溶剂焚化炉中烧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五、乙醚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有芳香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沸点:34.6℃;蒸气密度:2.56;闪点;-45℃;自燃点;180℃。爆炸极限:1.9~36%。用作溶剂、麻醉剂、试剂、萃取剂。
(二)毒性
本品对人体有麻醉性能。当吸入含量为3.5%时,30~40分钟就可失去知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当浓度达7~10%时,能引起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麻痹,最后致死。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人体过量吸入,会引起严重的急性中毒。呼气中带醚味,并出现呕吐、流涎、出汗、喷嚏、咳嗽、头痛、记忆力减退、无力、兴奋,常并发肾炎、支气管炎、肺炎。
(五)火灾与爆炸
本品易燃。与强氧化剂反应能起火爆炸。在空气中与氧长期接触或受光照会生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受热能自行着火爆炸。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沙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六)化学反应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盐酸,能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有机溶剂混溶。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及皮肤接触:须用水冲洗,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低温库房内,库温最好控制在25℃以下。远离热源、火种,避免阳光直射。乙醚具有优良的绝缘性,在空气中震动因摩擦有发生静电也有自燃的危险。与可燃物、氧化剂隔离储运。对大量存放的仓库,须设自动喷水装置及射出二氧化碳装置。本品不宜久储,以防止变质。
(十)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如有泄漏,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防入废水系统。
六、苯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液体,具有香味。沸点:80.2℃,闪点:-11℃,自然点:574℃,蒸汽密度:2.7,爆炸极限1~8%,微溶于水。用于制造染料、塑料、纺织品、去垢剂、涂料、和其他化学物质。还用作涂料和粘合剂在汽车中少量存在,工业用途正在减少。
(二)毒性
属中等毒性。急性:损害神经系统,慢性:主要损害造血系统。
最高容许浓度:40mg/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在50~150ppm内暴露五小时能致头痛和乏力,在200~500ppm内暴露一小时能致恶心、头晕、精神混乱;在300~ppm时暴露30~60分钟能刺激鼻和喉,在7500ppm时暴露30分钟能致死亡。
眼睛接触:高浓度蒸汽能产生轻度刺激和水疱.液体会产生轻度的灼伤感。
皮肤接触:流体能溶解皮脂而干燥。口服:产生类似吸入的症状,液体流进肺部能造成严重伤害。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苯对造血系统会造成危害,可致贫血、感染、皮下出血。长期低浓度暴露会伤害听觉等,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苍白、视力减退和平衡失调等。在长期、严重暴露后不会有遗传影响。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品。用干粉、泡沫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蒸汽能沿地平面流动到火源处并回火,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品。
(六)化学反应性
正常稳定。接触强氧化剂(如硝酸),会增加火灾危险。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褐色色标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沐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用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上眼至少20分钟。勿让污水浸入未受伤的眼睛。
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缓和地抹去和擦去残余物质,缓和、充分地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洗涤。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毫升。如呕吐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并重复给水。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藏和运输易燃物质的规则,储藏于蜜封的置于地面上的容器内,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阴凉地方,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禁忌物与热源,采用无火花的通风系统和电气设备。
(十)安全和处理
只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保证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如可能应杜绝和减少泄漏,用黄砂及其它惰性物质来吸除少量溢出物,放置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冲洗工作场所,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七、三氯甲烷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特殊的香甜气味。沸点:61.2℃,蒸汽密度:4.36。用作制冷剂R22和工程塑料的制造。医药上用作麻醉剂。也用作萃取剂和溶剂。
(二)毒性
有很强的麻醉作用,在光的作用下,能被空气中的氧反应生成氯化氢和剧毒的光气。通常加入1—2%乙醇,使生成的光气与乙醇作用而生成碳酸乙酯,以消除其毒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高浓度蒸汽时,开始刺激眼、口腔、鼻孔粘摸,发生流泪、流涎、感觉麻醉、呕吐、痉挛、直到昏睡、不省人事,停止呼吸突然死亡。人口服最小中毒剂量位28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汽浓度120g/m3时,人吸入5—10分钟可致死亡。
(五)火灾和爆炸
不燃。但在高温下与明火或红热物体接触时,产生剧毒的光气、氯化氢等气体。
(六)化学反应性
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和运输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硝酸隔离储运。
(十)安全和处理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的地方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和排除余气。
八、苯酚(酚)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粉红色晶体。易溶于乙醇和乙醚,有特臭味。密度:1.1,熔点:41℃,闪点:78℃,沸点:182℃。蒸汽密度:3.2,自燃点:710℃,易溶于水。用于生产炸药、油漆、橡胶、酚醛树脂、织物和药品。
(二)毒性
属高毒类,为细胞原浆毒物。对皮肤和粘摸有强烈腐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5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如吸入高浓度酚蒸汽,可迅速发生头痛、眩晕、无力、虚脱。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可造成皮肤化学灼伤。酚大面积(占体表面积的25%)接触皮肤,可造成皮肤吸收致死。
口服:误服酚,可引起口腔和咽喉强烈的灼伤和腹痛,吐血性液体,全身冷汗,休克。还可能引起胃肠穿孔。口服致死量2~15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的酚,可有呕吐、吞咽困难、腹泻于食欲减退、头痛、眩晕等症状。长期接触酚,可引起褐黄病。表现胃眼孔膜褐耳壳上色素沉着,色素为棕褐色或黑色。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应禁明火及吸烟。于78℃以上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3~10%)具爆炸性,此时必须密封操作并加强通风。着火时,用大量喷水、二氧化碳、干粉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能腐蚀铅、锌和铝。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
眼睛:酚液溅入眼内,应立即张开眼睑,用清水冲至少20分钟。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后,应立即脱去衣服,长时间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后,再用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擦洗。
口服:应分秒必争地抢救。如患者意识清楚,立即口服植物油15-30毫升,随即使之吐出并急送医院救治。
注:所有患者都应请医生或送至最近医疗机构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防火、干燥。
(十)安全与处理
凡加热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辅以吸风装置以及防皮肤接触。在冲洗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九、乙醇(无水)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澄清液体。密度:0.79℃;沸点:78.5℃:闪点:13℃;自燃点:363℃。爆炸极限:3.3~19%,用于溶剂、清洗剂、分析试剂等。
(二)毒性
属微毒类。本品为麻醉剂,开始时导致神经系统兴奋,继而使之麻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对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受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的器质性疾病。乙醇可使皮肤发干,也有发生皲裂现象。
(五)火灾与爆炸
易燃,手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兰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出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混合物。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危险。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接触:须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氧化剂隔绝,远离火源,炎热气候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库温低于30℃。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
(十)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首先切断所有火源,用水冲洗。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处理。
十、甲苯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液体,蒸汽有类似胶水的气味。蒸汽密度:2.2,闪点:4℃,沸点:110.6℃。爆炸极限:1.2~7.0%。不溶于水,用作清洁剂、油墨、涂料、硝基漆、树脂和粘胶剂的溶剂。还用来制造化学物质、爆炸物和染料。还存在于汽油和航空燃料中。
(二)毒性
属剧毒类。具有对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 暴露于高浓度蒸汽中会产生醉感、协调能力减弱、精神混乱、头痛、肌肉无力、恶心、头昏、疲倦。
眼睛接触:有轻度刺激,溅入眼内会产生疼痛和暂时性刺激。
皮肤接触:使皮肤受到刺激和变得干燥。
口服: 能导致恶心、呕吐、腹泻、失去知觉。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暴露如用鼻吸进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伤害。如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严重暴露,可能毒性会影响婴儿而产生缺陷。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火灾危险,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积聚于低处和通风不良的地方会有爆炸危险。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起激烈反应,侵蚀某些塑料和橡胶。对金属无腐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