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检修中心能源作业区早会正常安排工作,宋某、刘某二人去水源地焊接11#井泄水阀门,更换9#井逆止阀。宋某、刘某二人在8:50分同外水源岗位工李某乘坐能源中心指派的双排座来到外水源9#井,来到9#井后把室门井盖打开,停留5分钟后,刘某先下井,下到一半时一脚踩空,后仰跌倒在井室内,宋某及时下井救他,这时发现井室内缺氧并告知岗位工,岗位工李某急忙用衣物对井口来回扇动,加快空气的流动,宋某把刘某用绳绑住和岗位人员两人合力把刘某拽出井外,抬到室外,煤气防护站到达现场后立即给伤者进行输氧,待120救护车到达现场送往人民医院救治。
二、事故原因与性质
1.直接原因
员工刘洪斌对工作现场安全确认不足,抱有侥幸心理,在没有采取通风、检测氧含量的情况下便到密闭井内工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间接原因
(1)能源中心检修作业区班长王某在布置检修工作时没有对两名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2)能源中心点检员徐某在下发检修工作票后,没有协同检修人员进行三方现场安全确认,岗位工李某也没有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提醒或告知检修人员。
3.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按照员工在密闭空间作业规定,落实好安全措施,做好仪器检测、通风时间达到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2)作业区班组负责人要在以后安排工作中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3)各单位要针对此次事故认真传达,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反违章活动,对于“三违”人员进行待岗学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