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综合管理处组织评审组对二维材料与能源小分子转化创新特区研究组(05T6组)能源基础楼507、607实验室专项标杆实验室(气瓶使用部分)达标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按照《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气瓶使用部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能源基础楼507、607实验文件及现场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全面评审了各B级要素。经评审,评审组认为能源基础楼507、607实验室符合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并能够持续有效运行、能够做到安全作业,已达到专项标杆实验室(气瓶使用部分)评审标准要求。
下一步,二维材料与能源小分子转化创新特区研究组将整改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管理处将在全所全面推广各专业专项标杆实验室建设。(文/张俊)
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