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已经具备使用条件,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根据研究组申请,科研用房分配小组讨论,现将分配的科研用房(第一批)(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组计划申请长兴岛园区科研用房,请尽快向综合管理处提交《科研用房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以便我们组织研究组到长兴岛园区进行实地考察和分配工作。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处
联 系 人:姜福东
电 话:84379202
E-mail:jiangfd@dicp.ac.cn
附件:
1.长兴岛科研用房分配信息公示(第一批)
2.科研用房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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