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委 托 协 议
委托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受托人:沙河口区盛开空调设备服务部
委托人:(全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全称)沙河口区盛开空调设备服务(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园区内金额较小(小于2万元)的服务、货物或维修改造项目,按所内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具有选择性的委托给乙方完成,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业务范围
1、额度:小于2万元
(大于等于2万元小于10万元的服务、货物及大于等于2万元小于20万元的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2、业务范围:以甲方通过书面、邮箱等方式通知内容的为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2年,自 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协议期满,双方需重新签订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须授权指定专门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完成甲方的服务、货物及维修改造工程。
三、标准与材料
1、标准:服务、货物及工程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所有项目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甲方经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乙方应返工、返修或退换至合格。
2、材料:材料品种规格,符合现场要求和功能,在使用前应得到甲方确认。
四、计价原则
1、遵循大连市市场价格;
2、产生的工作量依据甲方代表和乙方授权委托人共同确认的《工作量明细单》所记录的实际工作量计算;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扩大已确定的项目范围,否则甲方不予以确认超出部分。
五、结算原则
定期结算,并以《工作量明细单》最终确认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六、甲方责任
1、下达业务内容,标明服务名称、部位等信息;
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完成项目;
3、保证乙方用水、用电、道路畅通等条件;
4、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
5、在项目完成过程中,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进度和质量。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查看,出实施方案、确定价格;
2、项目实施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3、现场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环境卫生的整洁;
4、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事故隐患,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须负责其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工程质量责任险的投保。
八、其他事项
1、一方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