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化物所水箱清洗合同
时间:2023-08-04 11:06:16   点击数:

 

   

            

              XBSC-2023-43

 

合同名称:贮水设施(水池、水箱)清洗消毒维护合同                                       

    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方:大连市沙河口区欣宝水处理设备经销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清洗消毒生活用水贮水设施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按如下约定履行。

 

一、    服务项目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二次供水贮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每年贮水设施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及达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 工程范围: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活水池、水箱清洗及消毒;

2. 工作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3. 工作项目:①贮水设施水池、水箱清洗消毒。

 

 

 

 

 

二、    合同金额

投标人

投标内容

名称

工程数量(立方米)

单价(元)

总价()

备注

大连市沙河口区欣宝水处理设备经销处

 

 

 

生活水箱、水池清洗消毒

 

 

生活水箱

 

560

17

9520

确保生活水箱清洗消毒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合计

 

 

 

 

9520

单次

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玖仟伍佰贰拾元整(小写    9520 .00  元)。

2. 甲方保留对原定清洗服务量做出调整或适当修改的权利,因清洗项目变化而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变更,双方以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

3. 本合同金额为上述已定工程量之包干价格,该价款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但由甲方对清洗服务项目内容变更而造成的合同金额的变化不包含在内(因乙方施工不合格并需要重新施工的情况除外)。

三、    付款方式

每次清洗消毒服务完成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等额发票,甲方10日内付清清洗款项(9520.00元)。

四、    施工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具体工作时间,单次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5日。

五、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有权在乙方进行清洗服务期间进行质量监督与抽查并提出异议。

1.2甲方有义务依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1.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行清洗服务期间,配合乙方解决产生的技术及工作纠纷等问题。

1.4甲方负责安排临时场地存放乙方所有相关清洗设备。

1.5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1乙方负责依据清洗工艺合理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设备、安排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2.2乙方负责在甲方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甲方予以答复,并技术处理。

2.3乙方负责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清洗结果资料。

2.4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清洗服务款项。

2.5乙方施工清洗用料按国家级生活用水标准,安全环保。

2.6乙方施工后按国家级生活用水标准规范交付甲方验收。

2.7乙方在工作中,由于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在清洗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及时处理,且如果乙方施工不符合合同规定清洗质量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9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资料、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任意第三方透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10乙方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回收,做好保管并存放于专用器皿中并防止器皿破损,不得将上述废弃物连同生活垃圾一同倾倒,乙方对清洗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由大连市环保局认证的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造成大厦环保污染。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应当按应支付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未按期完成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每逾期一天或违约状态存续一日,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工程延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工程延期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重新免费清洗,重新清洗的时间计入施工期限,因重新清洗导致逾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不可抗力: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火灾、政府政策行为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协商解决,终止合同。

第七条 验收方式        

设备清洗期间采用每日验收的方式,清洗结束后再总验收。

第八条 争   

清洗服务期间或完成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证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定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执行;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政府有关部门要求;

5、法院裁决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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