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17年7月10日8:00左右,某研究组安全员李某向综合管理处董佳报告A313有大量的烟雾,董佳随即到现场查看,发现放置于实验大厅内一停用的激光器附近的保温材料和一段软管已经烧完,现场无明火和热量但留存大量烟雾,研究组使用排风机排除烟雾,为防止次生事故,研究组对事故现场做了进一步断电绝缘处理,对周边摆放物进行了清理。
二、原因分析
现场勘查分析认为,事故直接原因:
1、实验大厅内封存的激光器系统配电零线未断开,激光器外壳未做接地保护,设备故障造成供电系统不平衡,导致激光器系统零线对地电压异常升高(当时测试达130伏);
2、加热片零线接线柱绝缘布损坏脱落,且搭接在激光器进气管道上,使整个激光器系统带电;
3、带电金属部件(氮气金属管线等)与地面铁盖板接触,管线与盖板,盖板接缝处虚接打火导致实验区放置可燃物质(保温材料)着火。
事故间接原因:
1、研究组对停用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不到位;
2、研究组对零线可能异常带电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到位。
三、性质及处理意见
根据事故原因分析认定本次事故为责任事故。依据《事故报告与调查规定》认定本次事故为Ⅳ级事故,依据《安全工作奖罚管理规定》和《研究组安全工作考核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罚款,并扣除该研究组年度安全绩效1分。
四、预防措施及其建议
1、综合管理处组织彻查全所供电系统是否还存在不平衡的状况,分析原因,并形成检查报告;
2、5kW以上且长期不用(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设备,在重新启用前,研究组应对设备进行绝缘测试,综合管理处全面配合;
3、6月5日综合管理处要求的用电安全检查自查工作,该研究组未检查到位,要求该研究组立即重新开展研究组所属区域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和环境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综合管理处;
4、研究组结合本次事故,开展组内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严格落实所安全管理制度。
望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停用设备的安全及周边环境管理,切实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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