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综合管理处、长兴岛园区综合处组织评审组对金催化中心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24实验室专项标杆实验室(实验室布局部分)达标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按照《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实验室布局部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24实验室现场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全面评审了各B级要素。经评审,评审组认为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24实验室符合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并能够持续有效运行、能够做到安全作业,已达到专项标杆实验室(实验室布局部分)评审标准要求。

下一步,金催化中心将整改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管理处将在全所继续推广各专业专项标杆实验室建设。(文/张俊)
金催化研究中心标杆实验室评审报告.docx
金催化研究中心标杆实验室评审记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