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综合管理处、长兴岛园区综合处组织评审组对航天催化基础研究组(1502组)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03实验室专项标杆实验室(电气安全部分)达标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按照《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电气安全部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03实验室现场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全面评审了各B级要素,在航天催化基础研究组标识了配电箱内各开关控制设备的名称、增加了防触电安全警示标识后,评审组认为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203实验室符合专项标杆实验室评审标准相关要求,并能够持续有效运行、能够做到安全作业,已达到专项标杆实验室(电气安全部分)评审标准要求。
下一步,航天催化基础研究组将整改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管理处将在全所继续推广各专业专项标杆实验室建设。(文/姜福东)
航天催化基础研究组(1502组)电气安全标杆实验室评审报告.docx
航天催化基础研究组(1502组)电气安全标杆实验室评审记录.doc